日前,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山东省淄博市监委对中海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韩星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韩星三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材料供应、设备采购、货物运输、货款拨付、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韩星三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其违纪违法行为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党组研究,决定给予韩星三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由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给予其开除处分;由淄博市监委将其涉嫌受贿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韩星三简历
韩星三,男,汉族,1963年4月生,山东诸城人,工商管理硕士,1985年7月参加工作,198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企管处处长、证券管理处处长,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等职。2000年11月任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05年3月任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副董事长;2009年9月任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2014年9月任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2015年11月任中海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2016年3月,任中海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12月,当选为中海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2020年6月14日被开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