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个别党员干部因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被查处的事实,鲍店煤矿纪委及时加大党员干部交通违法的警示教育力度,从思想上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做到“开车不饮酒、饮酒不开车”。
7月22日,该矿纪委利用支部书记(科区长)例会时间举办了《党员酒驾醉驾应该如何处理?》专题讲座,认真学习了《兖矿纪检监察》第六期相关内容,对有关酒驾、醉驾等10种交通违法行为以及党员酒驾醉驾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条款处理等进行了详细解读,并对该矿近年来查处一系列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剖析,从政治、经济、单位、家庭等方面算好酒驾醉驾危害的“四笔账”,进一步教育引导全矿党员干部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恪守交通安全底线。针对该矿近期查处的一名酒驾党员,矿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依据有关规定要求对其所在支部书记进行了提醒谈话,并责令该党支部举一反三,在单位内开展警示教育,认真汲取教训,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此外,矿纪委还通过“清风鲍店”微信公众号、党支部QQ工作群等等平台,推发有关典型案例和交通违法知识内容,宣传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的危害,进一步扩大警示教育影响覆盖面,自觉做到警钟长鸣、远离酒驾,不断厚植全面从严治党、全面廉洁从业的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