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省纪委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论述进行集体学习。省宏观经济研究院有关专家作辅导讲解。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夏红民主持学习并讲话。
会议认为,习近平总书记原创性提出新质生产力重大概念,作出系列重要论述和重大部署,赋予习近平经济思想新的内涵,引领新时代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不断开辟新境界。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刻体悟新质生产力的理论贡献、战略考量、实践要求、发展路径,统筹把握继承与发展、机遇与挑战、总量与质量、传统与新质等关系,完整准确全面落实相关实践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来。
会议要求,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找准职责定位,护航新质生产力发展,以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为我省“走在前、挑大梁”提供坚强保障。要以政治监督护大局,紧盯推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等党中央大政方针加强监督检查,深化涉企行政执法等专项整治,推动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各项决策部署在山东落地见效。要以正风反腐清障碍,深化护航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坚决查处新的经济业态、产业模式中的腐败新表现,推动完善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廉洁风险防范机制,纵深推进“清廉山东”建设,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为发展新质生产力营造良好环境。要以鼓励担当强导向,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用好激励担当作为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准确运用“四种形态”特别是用足用好第一种形态,完善尽职免责、失职追责、精准问责长效机制,加大容错纠错力度,激发新质生产力发展强大动力。要以科技赋能作引领,深入推进数字纪检监察体系建设,用好大数据信息化技术,拓展更多数字化应用场景,助力提升监督执纪执法工作水平。
省纪委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十二届省委第七轮巡视授权巡视组组长,省委巡视办副主任,省纪委监委各派驻派出机构、委机关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部分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组长参加集体学习。